安徽省貨運源頭治超約談制度從8月1日起正式實施
26日上午,記者從省治超辦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大貨運源頭治超工作力度,推進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省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并頒布了《安徽省貨運源頭治超約談制度》,該制度從8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正式實施。
據介紹,約談制度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貨運源頭治理組對轄區內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確履行貨運源頭治超職責,導致屢次發生嚴重超限超載運輸現象的貨源單位、貨運經營者所進行的問責談話。約談不影響對具體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的處罰。約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違法超限超載情節,分別由省、市、縣三級運管機構實施。對未及時落實約談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履行在約談中作出的承諾而再次引發嚴重超限超載運輸現象的,有關單位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重處理,并追究責任單位和被約談人的責任。
據介紹,約談制度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貨運源頭治理組對轄區內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確履行貨運源頭治超職責,導致屢次發生嚴重超限超載運輸現象的貨源單位、貨運經營者所進行的問責談話。約談不影響對具體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的處罰。約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違法超限超載情節,分別由省、市、縣三級運管機構實施。對未及時落實約談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履行在約談中作出的承諾而再次引發嚴重超限超載運輸現象的,有關單位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重處理,并追究責任單位和被約談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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